3月20日,市政府召开2015年全市旅游工作会议,传达贯彻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,总结回顾2014年本市旅游业工作情况,全面部署2015年重点旅游工作。赵雯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市政府副秘书长肖贵玉主持会议。市旅游局局长杨劲松作2015年旅游工作报告。市旅游发展领导小组成员,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旅游管理部门负责人,市旅游行业协会及分会负责人,部分旅游集团、旅游星级饭店、A级旅行社、A级景区(点)和旅游院校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会议指出,2014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坚强领导下,在国家旅游局具体指导下,上海市旅游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和《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旅游业深化改革平稳起步,《旅游法》贯彻落实推向深入,旅游重点区域建设持续推进,旅游业转型发展提速升级,旅游市场宣介创新增效,都市旅游综合实力不断得到提升。据统计,2014年本市旅游总收入为3415.96亿元,同比增长0.3%。其中,国内旅游收入2950.13亿元,同比下降0.6%;旅游外汇收入57.05亿美元,同比增长6.8%。本市接待国内游客数达2.68亿人次,同比增长3.2%;接待入境游客数达791.3万人次,同比增长4.5%,其中入境过夜游客数达639.62万人次,同比增长4.2%。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人数达234.08万人次,同比增长0.28%。
会议明确,2015年本市旅游业预期发展目标为旅游总收入3500亿元,旅游外汇收入58亿美元;本市接待入境游客800万人次,接待国内游客2.7亿人次。本市旅游行业要聚焦服务国家战略,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区域旅游规划、加强产业互补共赢,开发专项旅游产品、培育区域旅游品牌,开展主题宣传推介、共享旅游客源市场,充分发挥上海在国家和区域旅游大市场、大产业中的枢纽联动和集聚辐射作用;聚焦深化旅游业改革发展,依托自贸试验区平台,进一步探索公开透明的旅游市场准入标准,有序开放旅行社、景区开发、水上旅游等有关业务,进一步探索健全旅游市场事中、事后监管机制,进一步推动通关便利、离境退税等政策措施落地。聚焦依法治旅和依法兴旅,持续做好《旅游法》和《上海市旅游条例》的宣贯工作,开展邮轮旅游、农家旅游等业态的立法调研和储备工作;严格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,努力构筑旅游安全保障体系;持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治理,不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;以旅游信息化为支撑,不断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,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能级。聚焦旅游重点区域和项目建设,突出抓好《上海市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和《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(2020-2040年)旅游专项规划》编制工作,从城市总体布局的高度,勾勒“城旅一体化”发展蓝图;稳步推进重点旅游功能区建设,大力拓展滨江、沿海、岛屿、郊野等新的旅游休闲空间,积极培育邮轮、房车、研学、医疗等旅游新业态,合力推进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建设,打造上海都市旅游升级版。具体将重点推进七个方面28项工作。
会议要求增强责任感、提高工作水平,着力改革发展、转型升级、提质增效,加快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建设。一是要把握目标,深入学习把握《旅游法》和国务院31号文件精神实质,全面落实《本市贯彻〈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〉行动计划(2015-2017年)》,加快打造世界著名旅游城市。二是要扩大开放,加快实现长三角旅游一体化,推进长江旅游带建设,探索“一带一路”国际旅游合作,开发出入境两个旅游市场。三是要深化融合,探索建立有利于产业融合、部门协同的大旅游管理体制,推动观光旅游与休闲度假同步发展,扩大旅游消费。四是要聚焦重点,推进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、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、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,推动黄浦江游览水岸联动发展,确保旅游景区和旅游节庆活动安全有序。五是要提升服务,宣传贯彻《旅游法》和新的《上海旅游条例》,大力倡导文明旅游、安全旅游,加快智慧旅游建设,加大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力度,推进落实带薪休假制度,为广大游客营造安全、便利、文明、舒适的旅游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