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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市级申报工作要求

发布时间:2015-03-27 22:09| 位朋友查看

简介:根据《关于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财办文资[2015]2号),现将上海市开展2015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关于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、根据财办文资[2015]2号文件关于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,登陆财政部网站……
根据《关于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财办文资[2015]2号),现将上海市开展2015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 
  一、关于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
 
  1、根据“财办文资[2015]2号”文件关于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,登陆财政部网站司局频道(wzb.mof.gov.cn),进入“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”模块,如实填报有关信息,并上传附件。
 
  2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内容需保持一致,做到数据准确、资料齐全、扫描图像清晰。
 
  电子文件在线填报并提交;
 
  纸质文件一式五份。以普通A4纸双面打印,于左侧装订成册。材料装订不得使用胶圈、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。含系统申报内容一致的EXCEL格式的“企业基本情况表”和“项目申请表”。
 
  纸质材料和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申报缺一不可。
 
  二、关于报送时间
 
  截止时间:3月20日下午14:00
 
  过时送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。请务必确认在3月20日下午14:00前电子材料提交成功。
 
  三、关于报送方式
 
  申报单位可根据行业属性和主管单位情况,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委宣传部(高安路17号);或报送市文广局(四川中路276号)、市新闻出版局(绍兴路5号)审核汇总后,于受理截止日期前推荐报送至市委宣传部。不得重复申报。
 
  相关单位联系人:
 
  市委宣传部事业产业处  韩家明  24022354
 
  市文广局产业处        余菲菲  23128151
 
  市新闻出版局产业处    吕  津  64661407
 
  申报材料须由专人送达,概不接受快递、邮寄等报送方式。
 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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